宁波健康养老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度第一批研究项目
申报公告
根据浙江省健康养老应用技术与标准协同创新中心、宁波健康养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任务要求,结合区域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和本中心2017年度工作计划安排,经研究,决定开展宁波健康养老协同创新中心2017年度第一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申报指南
1、特殊老年群体长期照护模式及其实现路径相关研究
2、老年人长期照护资金规模测算、筹资模式、分担机制研究
3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筹资、保障与运行机制相关研究
4、失能(失智)老人能力、需求与服务分级标准研究
5、长期照护供给体系相关问题研究
6、智慧养老新型业态应用技术研究,包括老人呼吸、心率等生命体征监测,老人异常状态监测技术等研究。
7、长期照护服务人才队伍需求相关研究
8、失能、失智老人监护制度相关研究
9、基本养老服务包及其保障机制、养老服务梯度补贴制度等相关研究
10、居家养老服务规范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、枢纽式为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规范和“微机构”建设运营规范等标准规范研究与制定
11、老年病康复技术、健康管理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
12、老年护理用品、康复辅具、功能性食品和保健品等的开发与推广应用研究
二、申报要求
1、对宁波市养老服务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高校、科研机构、政府部门等正式在岗人员均可申报,申报者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2、课题研究要坚持“需求导向、主动服务,多方协同、团队攻关”的原则,原则上应围绕项目研究指南进行项目设计、团队构建和研究任务落实,在开展理论创新的同时更坚持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与推广。同时也鼓励项目申报研究团队结合区域健康养老服务发展新态势,围绕宁波市“十三五”期间长期照护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,提出自行设计研究项目,开展相关系列研究工作。
3、申报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计划任务书合同要求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认真负责的开展课题工作,按时提交研究成果。
4、相关选题和学术成果强调原创性,已经被省部级、国家社科等上一级别部门正式立项的选题不能重复申报。
三、研究时间和成果要求
1、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(2017年7月-2018年7月);如果确实因研究需要,经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,可以适当延长研究时间,原则上不超过一年,并且应在2018年12月前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。
2、研究成果产出必须提交研究报告1份,并至少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:
(1)提交政策建议稿1篇,并且被政府有关部门(行业企业)采纳应用;
(2)研发技术标准规范被行业(企业)采用1个,实现成果初步转化;
(3)在二级及以上的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,或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相关专著1部,或者申请获得专利1项。
3、所有项目成果产出必须注明“宁波健康养老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(项目编号)”。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,不作为项目结题依据。
四、研究经费安排
各研究课题根据实际研究工作需要,合理编制经费预算,一般不超过4万元。实际经费支持数额由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。经费的资助方式按照《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配套补充规定》采取分批下达。
五、申报及材料要求
1、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。
2、本中心首席专家通过健康服务研究所申报,校内其他教师通过单位部门申报,协同单位人员通过所在单位申报。
3、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,同时提交电子稿至:526288874@qq.com。
4、联系人:董晓欣,联系电话:0574-88126404。
地址: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1号综合楼1126室,邮编:315100。
5、申报书见附件。
宁波健康养老协同创新中心
2017年6月5日